党心铸魂 法治同行|法学院《学思践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4-12-09

11月20日,由阳光学院法学院联办的2024年福建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在阳光学院校本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开场。本次报告会由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宣传部、福州市马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办以及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文明办、阳光学院法学院联办。

特别邀请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学思践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报告会,马尾区委文明办副主任刘文光、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叶润真、师生代表出席,由法学院院长助理胡平老师主持。

专家简介

杨垠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委编办法律顾问,福建省省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专家,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等。

专题报告会

报告会上,杨垠红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及其探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其逻辑理路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开创法治福建建设新局面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不仅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核心地位,还详细阐述了其对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

杨垠红教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其理论引领力,能够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法治规律,还体现在其实践指导力上,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这一思想的历史穿透力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华法治文明的独特价值和时代意义,而世界影响力则彰显了中国法治的国际地位和贡献。这些重要意义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了党的初心和使命,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立场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法治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从实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在法治实践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权力监督和反腐败思想,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只有加强权力监督,才能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这些思想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和核心,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杨教授在阐述“十一个坚持”时强调,这些原则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构成与实践导向,还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的精准理解与深刻洞察。

在此背景下,阳光学院法学院已经积极行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将“十一个坚持”落到实处。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借助视频等多媒体手段,生动诠释“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同时,学院积极推行“法治理念融入课堂”项目,将法治精髓巧妙融入法学教学之中,着力培育学生的法治逻辑思维与综合素养。此外,学院还不断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建实践基地,为学生搭建起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不仅增强了他们的法治实践能力,更极大地拓宽了他们的法治认知视野。

感悟总结

报告会结束后,胡平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衷心感谢杨垠红教授的精彩报告,她的阐述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让我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指路明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并强化权力监督和反腐败斗争。杨教授提及的“十一个坚持”不仅是对历史的科学总结,更是未来的科学指引。希望大家能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法治中国、法治福建贡献力量。

本次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不仅为阳光学院法学院的师生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更激发了大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热情与决心。未来,阳光学院法学院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的实践导向,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丰富实践平台,积极组织各类法治交流活动,邀请法律界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来校讲座,搭建起理论与实践、学界与业界之间的桥梁,培养更多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高尚职业道德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