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建设月② | 丁兰:人生当如兰,且留清白在人间
发布日期:2024-12-10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元宇宙与新媒体学院党委召开了党风廉政教育建设月系列活动之一廉洁人物事迹分享会,号召广大党员向伟人学习、向廉洁模范看齐。

2006年11月17日上午9点,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丁兰表彰大会在金华市政府报告厅召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她为浙江省模范法官并追记为一等功。

丁兰是东阳市人民法院庭前准备庭副庭长,于2006年5月19日因肺癌去世,年仅43岁。在弥留之际,她将时间交给了她无限热爱的工作,直到被送进医院抢救。

调解高手磨破嘴皮

在东阳法院的庭前准备庭,作为副庭长的丁兰,调解的多为疑难案件。在当年办案中,她的调解率高达88.7%,同事都称她为调解高手。

调解能够成功,与丁兰的性格密不可分。“以和为贵是她办案中最大的特点。”法院研究室的郭杭铵说,在她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个有趣的规矩,如果双方当事人顺利离婚,她会提出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送对方一些礼物,如被子、碗或热水瓶等,以祝福对方的未来美满幸福。

遇到脾气犟的当事人,丁兰最有效的一套,便是用嘴皮子磨。“丁副真是太能磨了,有时,我们都不耐烦了,她还说再试试。”速录员金艳丽说。让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个离婚案件,双方当时人在财产分割上,为了50元争得面红耳赤。丁兰费劲口舌,就是劝不动。最后,她从自己兜里掏出了50元,小两口惊呆了,停止了争吵,羞愧地离开了。

女中豪杰直面刀锋

她也曾遇到过特别棘手的案件。2001年,丁兰办理一桩离婚案,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当事人金某。金某脾气暴躁,妻子因不堪忍受,才提出离婚,但金某死活不肯,找到丁兰威胁说:“我不同意离婚,你要是判离婚,我就要你的人头。”丁兰毫无畏惧,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金某当场表示不服,再次威胁:“我准备死,你也得死。”

不久,金某果然身带一把菜刀,冲到丁兰办公室闹事。丁兰面不改色,再次对其训斥,岂料,恼羞成怒的金某摸出了用报纸裹住的刀,这一幕正巧被过路的保安看到,扑向金某一把将刀夺下。

出色的表现,为她赢得了诸多荣誉。1997年,她被评为金华市五好法官;1998年,全省法院系统女办案能手;2001年,金华市“九五”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东阳市十佳政法干部。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后,丁兰仍坚持办案193件,居全院中层干部第3名。

工作不止生命不息

“工作着是幸福的。”这是她在病中对同事、朋友、领导常说的一句话。

丁兰在2004年12月参加体检时被诊断出肺部有大面积阴影,随后在上海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尽管家人对她隐瞒了病情并安排了手术,但医生发现癌细胞已扩散,只能进行保守治疗。

术后,丁兰不顾身体状况,坚持回到法院工作。她的丈夫李茂贵是胸外科医生,深知妻子的病情,但丁兰以手头案件为由,坚持为党和人民多办案。2016年1月,她开始大口吐血,但仍未听从父母劝说,坚持带病上岗,体重迅速下降,却从未向同事提及病痛。

2006年5月12日,丁兰病危被送往医院,并于5月19日离世。她以工作为幸福,即使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也坚持为党和人民服务。

丁兰以其卓越的职业操守和无私奉献,体现了人民法官的高尚,也为全体党员树立了榜样。她的事迹激励我们坚守初心、廉洁奉公,勇于承担时代责任。作为党员,我们应内化她的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不被物欲私利所动,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