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现将2015-2016学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重点方向的分类指导
  1.机关服务单位党支部。构建示范带动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党支部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岗位练兵活动,带动推进单位管理服务工作创新等
  2.教工党支部。构建围绕教改科研发挥作用的支部表率引领工作机制,构建深化落实导师制的支部示范带动工作机制,构建服务教师职业发展的支部传帮带工作机制,探索服务及推进学生技术创业的有效途径等
  3.学生党支部。构建学生党建有机融入朋辈教育的工作机制,促进新党员质量提高、作用发挥的新途径,激励学生党员带头技术创业,创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队伍等
  各党支部既可根据上述立项选题重点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立项活动的具体主题;也可围绕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自行确定其它的立项活动主题。立项主题要做到紧扣中心工作、党的元素鲜明、有支部工作特色。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设计。各党支部要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的讨论,明确立项活动的主题、主要目标、具体开展形式。要通过集思广益,拟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以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2.项目申报。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给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同意立项的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
  学院党委对已资助的党支部工作立项项目择优挑选1-2个,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经组织评审,被确定为校级重点项目的,学校将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
  3.项目管理。学院党委将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指导,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报告。
  在“立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突出党的事业观念和作用发挥;要克服把党日活动和“立项活动”混同问题,增强“立项活动”的连续性、丰富性、系统性;要避免用团支部立项、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立项活动”的现象,要使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在相关工作中,积极起到引领示范、创新突破、攻坚克难的功能。
  在项目管理上,还要注重通过单位网站、微信等形式宣传活动进展,做好工作推广;要注意各项活动的策划案、图片、视频、小结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增强“立项活动”的完整性;要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推广活动成果。
  学院党委将开展“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择优挑选项目参加省级“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三、时间安排
  “立项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立项申报。2015年5月30日前,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申报校级立项项目。申报时,须填写《福州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一式一份)。
  2.立项评审。6月初,学院党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3.实施及总结。各党支部按计划实施好“立项活动”,并通过单位网站、微信等形式宣传活动进展情况。2016年4月前,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4.优秀成果评选。学院党委于2016年5月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中共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