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力量|优秀党员故事:清溪奔快,不管青山碍
发布日期:2025-03-21

个人简介

程雨涵,女,中共预备党员,阳光学院法学院2022级法学3班学生,曾任阳光学院法学院宣传部副部长,现任福建省青年“148”法治志愿服务平台普法宣传部副部长。自入学以来,荣获第七届福建省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福建省青年“148”法治志愿服务平台“优秀青年法律志愿者”、校三好学生、2023学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成长之路

从高考志愿报名结束,到正式收到录取通知书,我都在不断地憧憬着我的大学生活。在大一学年,凭借着对宣传工作的热爱,我加入了院团委宣传部。2023年7月,跟随法学院社会实践队伍来到了三明大田县开展了“送法下乡”志愿活动。在这次实践中,我主要负责宣传工作,通过镜头,记录下一个又一个有意义的瞬间,向大家展示出普及法律、送法下乡的重要性,以及在当今社会还有许多人缺乏了解法律的有效途径。此外,我还参与了“阳光+”社区矫正法律服务项目,负责拍摄及最终成果展示的视频剪辑。通过拍摄12场次讲座活动、3场心理健康讲座,展现出阳光学院法学院与司法局利用其具备的阵地平台、师资力量等方面优势积极拓展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在宣传部工作的这两年里,通过参与各种不同类型的宣传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进入大学后,通过学校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学长学姐们的熏陶下,我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并成功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悉心培养和教育下,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在大三上学期,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我深知,加入中国共产党绝非仅仅意味着一种荣誉或身份,而是代表着一种责任与使命的担当。中国共产党引领我们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其远大的理想和实际的成就都让我深感敬佩。这样的中国共产党,值得我们每个人去信任、去支持、去跟随。

心得体会

“星光不负赶路人,江海眷顾奋楫者。”在未来,我将不断发扬已有的优点,同时积极改正缺点,努力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在完成好学业的同时,也完成好院里布置的任务。作为学生干部,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他人、践行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传递正能量,为同学、学院和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