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
组 长:庄晨忠
副组长:张红霞
成 员:王 胤 邱 明 谢 武 余胜斌 谢香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 胤
副主任:邱 明 谢 武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组织组
组 长:王 胤 副组长:陈婉萍
职 责:
起草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好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指导各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起草领导动员、总结讲话等报告;负责梳理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起草学院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学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做好有关会务工作等。
2.宣传组
组 长:邱 明 副组长:郑丽香
职 责:
制定、实施活动宣传方案,做好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院内外宣传报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典型材料的编辑报送;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工作实效,营造活动氛围。
3.学生组
组 长:谢 武 副组长:杨海晋
职 责:
根据学院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督导组
组 长:谢香兰 副组长:林甜芳
对学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