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阳光学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创新方式讲党课和展评“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支部好案例”优秀成果活动(以下简称“三个好”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七一”前,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2.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上党课,要联系实际到所分管的教工或学生党支部讲党课。